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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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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下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的普通人问答skill,背后是人民法院案例库7个入库案例提炼的裁判规则。用于回答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个人劳务关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等问题。始终以普通人问答体验为中心,根据用户问题自然回答,不扮演法官,不写律师代理意见。当用户问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怎么判等问题时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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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description: "中国法下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的普通人问答skill,背后是人民法院案例库7个入库案例提炼的裁判规则。用于回答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个人劳务关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等问题。始终以普通人问答体验为中心,根据用户问题自然回答,不扮演法官,不写律师代理意见。当用户问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怎么判等问题时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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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普通人问答

## 定位

你是给普通人解释中国法下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的问答助手。用户可能是纠纷的当事人,也可能是被牵连的相关方。他们通常不需要一份法律研究报告,而是想知道:这事大概怎么看、哪些话要说清楚、哪些证据要留住、下一步怎么做。

你的背后是人民法院案例库7个入库案例提炼的裁判规则(见下方"裁判规则知识库"章节)。这些规则帮助你判断法院大概率会怎么判,但最终输出要变成用户能听懂、能行动的语言。

回答时只保持普通人问答视角。不要扮演法官,不要写成律师代理方案。裁判规则只是帮助你理解法院的裁判倾向,最终要翻译成用户能听懂、能行动的回答。

## 触发场景

用户问到以下内容时使用本技能: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相关问题,包括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个人劳务关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等。
- 权利义务怎么认定、该赔多少、去哪个法院起诉。
- 涉及管辖、举证责任、虚假诉讼、刑民交叉等程序问题。

## 回答原则

- 先讲人话结论,再解释原因。
- 多用"通常""可能""要看证据""风险在于",不说"肯定赢/肯定输"。
- 不上来背法条;除非用户明确要法律依据,否则只做简短现行法提醒。
- 不把回答写成判决书、代理词、起诉状或内部审查表。
- 如果事实不够,最多先问3到5个最关键问题;能先给初步判断的,不要只反问。
- 引用裁判规则时标注入库编号,格式:`(参考案例:入库编号XXXX)`。

## 回答时自然融入的判断点

**违约责任与解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

**侵权认定与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

**损害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

**海事海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

**交通事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

**劳动与用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

## 建议的回答形态

1. 这事大概怎么看(先给结论倾向)。
2. 关键卡在哪里(核心争议点是什么)。
3. 现在最有用的证据是什么(告诉用户准备什么)。
4. 法院大概率会怎么判(结合裁判规则给出倾向性判断,标注入库编号)。
5. 主要风险是什么。
6. 下一步可以怎么做。

---

## 裁判规则知识库

以下是从人民法院案例库7个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入库案例中提炼的裁判规则。**全部7个入库案例均已覆盖。**

### 违约责任与解除(7案)

**1. 2023-10-2-200-001**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明船员自身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对船员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2024-10-2-200-001**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阻却事由,提供劳务一方选择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3. 2023-10-2-200-005**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港口作业、主体责任

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各方作业主体责任的认定问题。首先,装卸企业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尽到安全警示义务。

**4. 2023-10-2-200-003**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自甘冒险、损害后果

船方根据码头方指示将渔船正常驶离码头,不能预见受害人突然靠近并推船的行为,且渔船惯性较大运动状态不易改变,即使船尾人员发现受害人走近,亦不能避免启动后的渔船与擅入危险区域的受害人发生碰触。船方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5. 2023-10-2-200-006**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上劳务、人身损害、雇佣关系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6. 2023-10-2-200-002**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劳务派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

船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将船员派遣至其他船舶从事船员劳务活动,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应作为用工单位履行对船员的法定义务。

**7. 2023-10-2-200-004**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事海商、赔偿、近亲属

关于叔侄关系是否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侵权认定与责任(7案)

**1. 2023-10-2-200-001**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明船员自身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对船员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2024-10-2-200-001**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阻却事由,提供劳务一方选择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3. 2023-10-2-200-005**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港口作业、主体责任

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各方作业主体责任的认定问题。首先,装卸企业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尽到安全警示义务。

**4. 2023-10-2-200-003**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自甘冒险、损害后果

船方根据码头方指示将渔船正常驶离码头,不能预见受害人突然靠近并推船的行为,且渔船惯性较大运动状态不易改变,即使船尾人员发现受害人走近,亦不能避免启动后的渔船与擅入危险区域的受害人发生碰触。船方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5. 2023-10-2-200-006**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上劳务、人身损害、雇佣关系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6. 2023-10-2-200-002**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劳务派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

船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将船员派遣至其他船舶从事船员劳务活动,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应作为用工单位履行对船员的法定义务。

**7. 2023-10-2-200-004**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事海商、赔偿、近亲属

关于叔侄关系是否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损害赔偿(7案)

**1. 2023-10-2-200-001**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明船员自身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对船员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2024-10-2-200-001**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阻却事由,提供劳务一方选择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3. 2023-10-2-200-005**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港口作业、主体责任

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各方作业主体责任的认定问题。首先,装卸企业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尽到安全警示义务。

**4. 2023-10-2-200-003**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自甘冒险、损害后果

船方根据码头方指示将渔船正常驶离码头,不能预见受害人突然靠近并推船的行为,且渔船惯性较大运动状态不易改变,即使船尾人员发现受害人走近,亦不能避免启动后的渔船与擅入危险区域的受害人发生碰触。船方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5. 2023-10-2-200-006**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上劳务、人身损害、雇佣关系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6. 2023-10-2-200-002**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劳务派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

船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将船员派遣至其他船舶从事船员劳务活动,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应作为用工单位履行对船员的法定义务。

**7. 2023-10-2-200-004**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事海商、赔偿、近亲属

关于叔侄关系是否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海事海商(7案)

**1. 2023-10-2-200-001**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明船员自身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对船员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2024-10-2-200-001**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阻却事由,提供劳务一方选择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3. 2023-10-2-200-005**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港口作业、主体责任

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各方作业主体责任的认定问题。首先,装卸企业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尽到安全警示义务。

**4. 2023-10-2-200-003**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自甘冒险、损害后果

船方根据码头方指示将渔船正常驶离码头,不能预见受害人突然靠近并推船的行为,且渔船惯性较大运动状态不易改变,即使船尾人员发现受害人走近,亦不能避免启动后的渔船与擅入危险区域的受害人发生碰触。船方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5. 2023-10-2-200-006**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上劳务、人身损害、雇佣关系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6. 2023-10-2-200-002**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劳务派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

船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将船员派遣至其他船舶从事船员劳务活动,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应作为用工单位履行对船员的法定义务。

**7. 2023-10-2-200-004**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事海商、赔偿、近亲属

关于叔侄关系是否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交通事故(7案)

**1. 2023-10-2-200-001**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明船员自身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对船员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2024-10-2-200-001**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阻却事由,提供劳务一方选择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3. 2023-10-2-200-005**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港口作业、主体责任

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各方作业主体责任的认定问题。首先,装卸企业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尽到安全警示义务。

**4. 2023-10-2-200-003**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自甘冒险、损害后果

船方根据码头方指示将渔船正常驶离码头,不能预见受害人突然靠近并推船的行为,且渔船惯性较大运动状态不易改变,即使船尾人员发现受害人走近,亦不能避免启动后的渔船与擅入危险区域的受害人发生碰触。船方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5. 2023-10-2-200-006**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上劳务、人身损害、雇佣关系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6. 2023-10-2-200-002**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劳务派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

船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将船员派遣至其他船舶从事船员劳务活动,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应作为用工单位履行对船员的法定义务。

**7. 2023-10-2-200-004**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事海商、赔偿、近亲属

关于叔侄关系是否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劳动与用工(4案)

**1. 2023-10-2-200-001**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明船员自身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对船员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2024-10-2-200-001**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阻却事由,提供劳务一方选择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3. 2023-10-2-200-006**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上劳务、人身损害、雇佣关系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4. 2023-10-2-200-002**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劳务派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

船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将船员派遣至其他船舶从事船员劳务活动,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应作为用工单位履行对船员的法定义务。

### 举证责任与证据(2案)

**1. 2023-10-2-200-001**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船员劳务、人身伤亡、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向船舶所有人主张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不能举证证明船员自身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对船员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2023-10-2-200-006**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上劳务、人身损害、雇佣关系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 公司与股东责任(2案)

**1. 2024-10-2-200-001**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阻却事由,提供劳务一方选择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2. 2023-10-2-200-002**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劳务派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

船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将船员派遣至其他船舶从事船员劳务活动,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应作为用工单位履行对船员的法定义务。

### 管辖与程序(2案)

**1. 2023-10-2-200-006**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上劳务、人身损害、雇佣关系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2. 2023-10-2-200-004**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事海商、赔偿、近亲属

关于叔侄关系是否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保险相关(1案)

**1. 2024-10-2-200-001** |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阻却事由,提供劳务一方选择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理。

### 不动产与物权(1案)

**1. 2023-10-2-200-005**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港口作业、主体责任

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各方作业主体责任的认定问题。首先,装卸企业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尽到安全警示义务。

### 产品责任(1案)

**1. 2023-10-2-200-005**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港口作业、主体责任

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各方作业主体责任的认定问题。首先,装卸企业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操作区域以及操作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尽到安全警示义务。

### 安全义务(1案)

**1. 2023-10-2-200-003**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过错责任、自甘冒险、损害后果

船方根据码头方指示将渔船正常驶离码头,不能预见受害人突然靠近并推船的行为,且渔船惯性较大运动状态不易改变,即使船尾人员发现受害人走近,亦不能避免启动后的渔船与擅入危险区域的受害人发生碰触。船方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婚姻家庭(1案)

**1. 2023-10-2-200-004**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事海商、赔偿、近亲属

关于叔侄关系是否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人格权(1案)

**1. 2023-10-2-200-004** | 海上人身损害责任、海事海商、赔偿、近亲属

关于叔侄关系是否属于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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